主要職責編輯(一)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的規章和政策,并組織實施。(二)主管全縣工商企業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個人的登記注冊工作,依法確認其企業法人資格或合法經營地位,監督管理其生產經營活動,保護其合法權益。(三)依法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規范其經營行為,監督管理其生產經營活動,保護其合法權益,引導其健康發展。(四)依法監督管理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生產要素市場和期貨市場。保護合法交易,取締非法交易,維護市場秩序。(五)依法對全縣注冊商標進行統一管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對商標印制和商標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六)辦理廣告經營單位的審核登記,查處廣告經營和廣告宣傳中的違法違章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七)依法監督檢查經濟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查處利用經濟合同危害國家、社會與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八)依法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活動,查處壟斷等不正當競爭、侵害消費者權益和其他市場交易違法違章行為,依法組織開展全縣市場監督與行政執法活動。(九)承擔縣委縣政府和安慶市工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不斷加強干部職工隊伍的思想作風、業務和組織建設,認真履行職責,堅持依法行政,積極維護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促進多種經濟成分的共同發展,維護良好的經濟秩序,營造優越的經濟發展環境,為樅陽縣的經濟發展發揮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