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屬行政機構、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
一、直屬行政機構
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支隊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行政機構。主要職責:依法組織查處全市重大、復雜的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商標違法、廣告違法、合同違法、違法直銷、傳銷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違法以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按職責分工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案件;協助開展反壟斷線索核查和案件調查工作;組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協調督辦全市打擊傳銷工作。
二、派出機構
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層工商分局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機構。
設置莞城、石龍、虎門、東城、萬江、南城、中堂、望牛墩、麻涌、石碣、高埗、道滘、洪梅、沙田、厚街、長安、寮步、大嶺山、大朗、黃江、樟木頭、清溪、塘廈、鳳崗、謝崗、常平、橋頭、橫瀝、東坑、企石、石排、茶山、松山湖等33個基層工商分局。
主要職責:按照市局授權,負責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規范和維護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場經營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經紀人、拍賣行為;組織管理商標和特殊標志,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特殊標志專有權,監督管理商標印制和商標代理;負責戶外廣告登記和廣告活動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負責流通領域市場行為的風險監測分析和市場交易風險防范;依法查處取締監管職責范圍內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商標違法、廣告違法、合同違法、違法直銷、傳銷、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違法以及其他違法經營行為;負責消費維權工作,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及有關服務,受理、處理消費者咨詢、投訴和舉報,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承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直屬事業單位
(一)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統應用、網絡和數據中心建設、信息網絡安全保密和運行維護工作;承擔全市工商信息化數據的安全管理和運行維護工作;承擔網絡經營行為監管、工商業務檔案管理的技術支持、政務內外網網站建設等工作。
(二)東莞市消費者委員會(加掛12315投訴舉報中心牌子)
主要職責:依法受理、處理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依法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