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核定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等)名稱,頒發有關證照,辦理各類企業年檢,查處違反企業登記注冊管理法規的行為;
(二)負責對全市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范管理和監督;
(三)負責查處假冒偽劣、壟斷、不正當競爭、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負責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
(五)負責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
(六)負責合同糾紛行政調解和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監管拍賣活動;
(七)負責對廣告和廣告經營活動實施監管,開展廣告行政執法;
(八)負責商標管理和商標行政執法,組織推薦中國馳名商標和山東省著名商標等。